陈村的小说《一天》分为四个小节:
第一节,张三在半梦半醒中睁开半只眼,在母亲的催促下起床、洗漱、吃饭、下楼,此刻邻居们还在沉睡。第二节,张三睁开双眼,穿过长长的弄堂,路灯由亮转灭,路上的行人从稀少渐渐变多——有和他一样赶着上班的,也有像他老婆那样、用男人挣来的钱买菜的。第三节,张三走进车间,像他当年的师傅一样擦拭冲床、操作冲床、做着别针的头子,冲床“哐当哐当”响个不停,冲着冲着,张三的眼睛渐渐花了。第四节,冲床终于不再“哐当哐当”地响,徒弟们送他退休回家。妻子已经不在了,儿媳端过一杯浓茶。
初读这篇小说,感觉并不舒服。它像一位絮叨的老人,翻来覆去地讲着枯燥无聊的场景、无关紧要的小事,反反复复,啰嗦得让人有些厌烦。然而,读着读着,却渐渐咂摸出些味道来。表面上看,小说写的是一个普通工人从早到晚的一天,可不知不觉间,我们却看到了张三的青年、中年、老年——那一辈子。
一天的流程,竟与一生的日子巧妙叠合,四个小节从容演绎,自然而不突兀。生活本就是如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着:寂静的阁楼、昏暗的弄堂、叮当的有轨电车、来来往往的路人、“哐当哐当”的冲床声。没有波澜壮阔的画卷,也没有跌宕起伏的壮丽,日子就是这般平淡而充实,生命就是这样单调又沉闷。一眨眼,青山依旧在,少年已白头。这是张三的命,也是你我芸芸众生的命。外人看来拘泥平庸,于自己,却是恬淡安然的一生。
小说的结尾,张三举起两只手看了又看,想起父亲活着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一个冲床工,到老了还能剩下十根手指,是难得的福气。想到这儿,张三就高兴起来了。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张三那十根完完整整的手指。这让我想起那个无声哭着向前走的许三观——他走过了城里的小学,走过了电影院,走过了百货店,走过了许玉兰炸油条的小吃店。最后,他和老妻坐在饭店里,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笑着对老伴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