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意义的‘除’和‘除以’的区别

刷视频时看到一位初中老师发的图文,讲的是教学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学生读“√a ÷ √b = √(a÷b)”时,把式子读成了“根号a除根号b”。老师纠正说,这里只能读作“除以”,不能读作“除”。学生却反驳说,小学老师就是这么教的,还说“除以”和“除”是一样的,并让老师不懂小学数学就不要乱讲。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道小学二年级的数学文字计算题:“6加4除2等于多少?”我本能地想到可以列式为6+4÷2或者(6+4)÷2,然而正确答案却是6+2÷4。问题就出在“除”和“除以”的区别上——“4除以2”才写作“4÷2”。

前些年,小学数学教材中已经取消了“被乘数”这一说法,并对乘法的读法进行了调整。例如,4×5现在表示“5个4相加”,其中4是相同的数,5是相同数的个数。以往我们习惯读作“4乘以5”或“5乘4”,而新教材则简化读作“4乘5”或“5乘4”。

我个人认为,既然不再区分“乘”与“乘以”,那么也没必要再区分“除”与“除以”。比如,5÷4直接读作“5除4”,4÷5读作“4除5”,这样读法更简洁明了。对于刚开始学习乘除法的孩子来说,最重要的是能够快速且准确地完成运算。省略一个“以”字反而容易导致顺序混淆,更像是在玩文字游戏,并无实质性的教学意义,只会徒增不必要的学习障碍。

有人担心这样的改变会影响学生对应用题中实际意义的理解。例如,过去学的“单价×数量=金额”,前后顺序的不同确实代表不同的意义——就像“10块钱的肉买四斤”与“4块钱的肉买十斤”,顺序不同,含义也不同。但在解题时,学生完全能清楚地区分单价和数量,无论是10×4还是4×10,都不会影响实际支付的金额。除法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觉得,如今教材内容比过去更加丰富,没有必要在非核心的细节上过分纠结。尤其是高年级的老师在教学时,以及受以前所学内容影响的家长在辅导孩子时,都需要做好心态和方法上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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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4 条

崔话记
崔话记 1楼
2026-05-07

除和除以的区分还是必要的,乘和乘以不用区分是因为乘法满足交换律而除法不行,但是可以规范只用“除以”,禁止再使用“除”,避免混乱,就像英文里 a divided by b,而不用 b dividing a 之类。

平哥
平哥 回复 崔话记
2026-05-07

这个也可以以

Marcus
Marcus 2楼
2026-05-02

“除”这个术语的确是很没必要,但是有一个情况又不得不用,那就是“整除”。数学上记作 a|b,读作“a整除b”,这是说b÷a余数为0。没办法,人发明的什么东西,不搞出点例外总是不罢休的。

平哥
平哥 回复 Marcus
2026-05-02

整除和这个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