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书生行》是我喜欢的类型,搁以前能一口气从头读到尾,就像读刘醒龙的《天行健》,就像读李佩甫的《羊的门》。

然而,这样一个好故事,读了八九章后我放下了,因为无法沉浸到青春咏叹调之中。那些曾经打动我的岁月里的人、事、情感渐行渐远成模糊的背影;脑海里充斥的全都是碎片化的信息,杂乱的短视频。

话说我有好些年没买过纸质书了,捧读墨香是哪天的事也需好好想想,当然十之八九想不起来。倘若回看以前的影像记录,那么一定是:办公室里低头看手机,遛弯时凝神听手机,餐桌上不时翻手机,晚睡时在看手机,早醒后在刷手机……

如今我在手机上看电子书。只不过:以前读书,我喜欢读一个古老家族的兴衰史,喜欢读一段波澜壮阔的岁月,喜欢读洋洋洒洒的全球观,喜欢读一地鸡毛的小资情……如今看书,我喜欢看舒缓如河的小说,喜欢看轻松搞笑的故事,喜欢看天马行空的闲话,喜欢看平淡如水的日常……

以前读书是因为精神上的需要,读后或多或少有所感;如今看书是为了打发空闲时间,看完就忘了情节与主角。书橱里的纸质书,每一本我都能说个七七八八,就像老夫谈论老妻;手机里的电子书,一年半载后点开依旧是初读,就像得了失忆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