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史记》中对在断案决狱方面并无多少真实传奇故事的包拯如何成了鼎鼎大名的“青天”总结了三点:其一,其地位高、人脉广、会做官、节操好,死后不久即有很大名气;其二,成熟的公案小说让其适逢其时,成了创作者首选的塑造对象;其三,其成为尽人皆知的“明星清官”,是明清公案小说勃兴的结果。

无论远古的竹简上刀刻,还是千年的宣纸上挥毫,乃至如今的键盘上粘贴,对某些人物或事件,有意地制造并且传播神话或者丑话,一直是某些笔杆混子与骗子们的“优良传统”。

狄公探案、孔明借东风、砸中牛顿的苹果、被马克思踩过的坑……桩桩件件,往往空穴来风。张宗昌说没说过“大炮开兮轰他娘”,谁去管他?安在他头上就是了,反正他是“狗肉将军”。有着圆滑和严酷一面的包拯因适逢其时,于是成了古往今来各种精巧破案故事的主角。

我们从小就在雾里看花、水中捞月中长大,总有人不想让我们——或根本不在意我们是否需要——辨清真真假假。他们就像打扮历史这个小姑娘一样,津津有味地打扮着我们或熟知或陌生的人和事。

在这样的文化与氛围中,有些人也逐渐不在意史实如何,不关心真相怎样。他们只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质疑自己不愿相信的。愿与不愿,混合了这些人所受的教育与心性,竟也形成了一套“不在乎逻辑的逻辑”。